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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过河南省、洛阳市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和市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的规范,洛阳市行政执法案卷总体制作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在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洛阳市部分单位行政处罚案卷中出现的问题,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洛阳市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和管理,经过调查研究,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通知》(洛依法行政领办【2015】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洛阳市近年来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对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部分单位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重点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标准。该标准参照我省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案卷评查的标准制定,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其中,基础标准是对行政执法行为能否成立、是否合法的评价,主要包括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导致行政执法行为无效的其他情形。一般标准是对行政执法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的评价。按照执法流程,对行政处罚案卷从立案、取证、告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和归档等各个程序进行了详细规范,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了将于6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活动。最后,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理念,坚持执法为民;严格执法责任,避免执法犯法;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案卷管理。
通知的印发,既是对省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发现问题的主要整改措施之一,也是规范洛阳市执法案卷制作、加强执法案卷管理的重要方式,将对洛阳市执法案卷制作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